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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网-南京中医药大学2020年江苏特聘教授招聘

日期:2019-12-22 18:58 / 作者:澳门星际官方网站

 
南京中医药大学2020年江苏特聘教授招聘方案  
 
 

 

 

南京中医药大学是全国建校最早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也是江苏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学校建校之初为新中国高等中医药教育模式的确立和推广作出了开创性贡献,被誉为中国“高等中医教育的摇篮”。 

 

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学科3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个,江苏高校优势学科4个。学校是全国首批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三个学科均进入A类。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2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2017年入围U.S.News世界大学排行榜,2018年入围“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教育质量百优榜,2019中国大陆高校ESI机构排名位列第128位以及艾瑞深校友会中国大学一流专业排名100强。 

 

学校有国家发改委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江苏省重点实验室、江苏省协同创新中心、江苏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等多个科研平台。近年来,学校承担国家级科技项目总数位列全国中医药院校前列,先后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3项、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1项。近两年在NATURE、 JAMA、JOURNAL OF CLINICAL ONCOLOGY等杂志发表多篇高水平论文。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名家云集,拥有国医大师6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6人,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3人,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7人等,涌现出一批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优秀教师。 

 

 

一、招聘学科 

 

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医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护理学、生物学、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心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科学技术史、公共管理。 

 

二、招聘条件 

 

(一)海外应聘者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高尚,学风严谨,身心健康。 

 

2.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后出生),杰出和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3.获得博士学位后有连续3年(36个月)以上海外全职科研工作经历,一般应在国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获得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对已经回国人员,回国后在国内工作时间尚未超过3年(2017年1月1日以后回国工作)。 

 

4.学术造诣高深,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多篇有较高影响因子的论文,或掌握关键技术,拥有重大发明专利,或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研究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本领域国际学术界具有较大影响;科研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国内应聘者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风严谨,身心健康。 

 

2.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后出生),杰出和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3.主持过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研究,研究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为国内外同行公认,科研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或在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且在成果主要完成人中排名前三; 

 

(2)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 

 

(3)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及以上奖励,且在成果主要完成人中排名前二; 

 

(4)获得高等教育类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奖励,且在成果主要完成人中排名前三; 

 

(5)获得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奖奖励。 

 

4.本校符合条件的在职教师也可应聘江苏特聘教授岗位。 

 

(三)已入选中央组织部特聘专家、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双创个人和团队带头人)和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一层次人员,不列入江苏特聘教授选聘范围。 

 

 

三、岗位职责 

 

1.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进而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 

 

2.主持国家和省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力争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 

 

3.领导或参与领导学科团队建设; 

 

4.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等。 

 

四、聘期管理 

 

聘期为三年。受聘人员应当全职全时来校工作,具有中国国籍的,人事关系原则上正式调入我校。 

 

五、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我校拟定特聘教授招聘方案并报江苏省教育厅,由江苏省教育厅统一向海外发布。 

 

2.接受报名。应聘者于2020年2月15日前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面谈等形式与我校人力资源处联系,并提交应聘材料。 

 

3.学校组织同行专家评审,择优推荐至江苏省教育厅。 

 

4.江苏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对评审通过人选进行考察和公示,并将拟聘人选报江苏省人民政府审批。